地 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 话:020-123456789网址:www.comeow.cn邮 箱:admin@aa.com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首例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醉驾10月20日,被判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拘役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月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秀屿区审结的秀屿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缓刑四个月,首例